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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9 14:13

湖南|“绿色住建”发展规划印发,到2025湖南城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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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绿色住建”发展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我厅制定了《湖南省“绿色住建”发展规划(2020-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5月29日
 通知如下:
         住房城乡建设是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重要领域。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住房城乡建设成就显著,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人们的绿色环保意识、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断提高。同时,住房城乡建设整体性不强、系统性不足、宜居性不高、包容性不够、针对性不准的问题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严重阻碍了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发展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强化“生命共同体”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传统与现代文化的融合,坚持以新型城镇化为引导,牢牢把握高质量绿色发展要求,按照“绿色理念、绿色生活、绿色建设、绿色管理”基本思路,走彰显湖湘风韵、顺应人民期盼的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之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追求,让湖湘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城乡更美丽。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住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生态空间绿色环保、基础设施健全便利、建设方式集约高效、人居环境宜居舒适、生活方式绿色低碳的城乡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城乡绿色化、人文化、精致化、智能化水平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全面提升。
 1.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建立完善住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政策体系。通过新闻媒体、展览展示、技术推广等方式,大力普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立绿色价值观念,展示绿色效益,提高居民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住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居民绿色意识稳步增强。
 2.绿色建造体系基本建立。将绿色建造融入工程策划、建设、运维全过程,强化各方责任,完善管理体制,健全支撑体系,加强监督管理,绿色建造标准、技术、建设、管理、评价、人才培训等体系基本建成,建筑信息模型(BIM)等信息化技术得到普遍应用,绿色化、工业化、集约化、智能化和产业化全面推广,建筑业质量安全和效益持续提升,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智能的现代化建造体系。
 3.绿色居住品质初步形成。城乡容貌整洁有序,生活交通安全便利,绿色建筑普遍实施,基础服务设施不断健全,特色文化城乡品质基本形成。城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逐步加强,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不断增强,绿色发展体系基本建立,逐步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空间格局。
 4.绿色生活方式成为时尚。通过广泛宣传引导,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绿色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绿色生活消费方式成为群众自觉行动,争做绿色生活的倡导者、参与者和践行者。各类生活垃圾得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形成,传统文化得到传承和发展,绿色出行、绿色居住成为新潮流;生活垃圾分类、节水节电、新能源应用等成为生活新时尚,绿色环境、绿色建造、绿色建筑成为住房城乡建设新品质。
 (三)实施步骤。
“绿色住建”分三个阶段推进:
 1.起步试点阶段(2020—2021年)。广泛宣传,树立全民绿色发展理念。建立政策、规划、人才、科技推广保障体系和政产学研用平台,分步骤、按年度制定各类住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项目试点示范和建设实施计划。积极开展绿色生态城市(城区)、海绵城市和美丽乡村等综合试点示范,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绿色建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等专项试点示范,形成一批住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
 2.总结提升阶段(2022-2023年)。坚持绿色发展、统筹兼顾、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全面分析、总结、评价住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经验,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发展模式和经验。在试点示范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思路,制定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明确目标任务。系统推进,全面提升,促进住房城乡建设绿色标准化、集成化、产业化、智慧化全面发展。
 3.全面推广阶段(2024-2025年)。建立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组织领导、政策措施、地方标准、标准图集、评价指标等体系,健全住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长效机制。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项目建设,以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的落地、见成效,同时要组织开展绿色发展的全面推广发展规划,制定政策措施、项目清单、完成时限,以绿色发展统筹住房城乡建设。
二、发展任务
(一)绿色发展能力建设行动。
1.培育科研人才队伍。制定住房城乡建设科研人才保障政策与措施,建立科学技术管理机制,依托科研院校、企业和行业协会学会人才汇集优势,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前沿技术、核心技术、共性技术研发、科技成果商用转化和重大新产品开发等项目牵引,引进和集聚一批省内外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科研优势资源,打造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发展联盟,为住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提供科研人才保障。
 2.建立科研应用平台。建立住房城乡建设各类科研创新应用平台,强化生态、节能、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能力建设,创新住房城乡建设科技领域合作机制,开展城乡绿色建设战略、创新机制、既有技术优化应用等政策技术体系研究,以协同创新牵引城市建设绿色发展,开展多层次的教育培训、交流推广和技能比武等活动,通过广泛的国际合作和政产学研用相结合,形成具有国际影响的前沿性研究和产业化成果,为打造住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3.推进科技创新发展。建立协调共享好、转化效率高、应用效果佳的科技创新机制和市场推广机制,强化住房城乡建设全领域科技创新和系统集成,大力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应用。培育壮大一批绿色技术创新企业,努力培育若干绿色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绿色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重点实验室,为实施住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奠定基础。
目标任务:至2025年,培育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或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创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6-10家,省级专业化科技应用转化平台10-15家。特、一级建筑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量60-65亿元。
 (二)城乡绿色发展建设行动。
1.统筹区域绿色发展。建立“城镇群经济圈+县域经济+重点镇+园区发展”城乡融合新型城镇体系,不断提高城镇化水平。发布住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各类专项规划和项目实施计划,综合考虑城乡功能定位、文化特色、建设管理等因素,统筹住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空间格局,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密度与强度,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项目库”。发布住房城乡建设工程技术地方标准发展规划,制定保障机制,全面实施住房城乡建设工程全领域标准管控,建立住房城乡建设“标准库”。紧扣绿色发展主题,发挥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职责职能,协同建立健全城市区域与城市群绿色建设空间保护和监管协调机制。
 2.提升基础设施质量。按照绿色低碳循环理念,规划、合理布局全系统、全过程、全地域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基础设施档案和效率评估制度,推进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和更新改造专项行动,提高绿色、智能、协同和安全水平。结合各市州生态地形,发挥原始地貌对降雨的积存作用,加强对原有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强化生态廊道的生态隔离、水源涵养作用,协同建设城乡海绵系统、生态网络和绿道体系,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推进城乡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建立功能完善、衔接紧密、保障有力的现代化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体系。推动城乡开发建设由增量建设为主转为向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走内涵集约式的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绿色发展新路子。
 3.开展城镇建设评估。紧扣“美丽城乡、幸福人居”发展愿景,建立“一年一体检,三年一评估”的城镇建设绿色发展体检评估制度。明确安全环保、设施健全、交通便捷、集约高效、健康舒适、生态宜居、多元包容、管理智慧、生机活力等要求,制定城镇绿色建设发展体检评估标准体系。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作为城镇体检评估工作主体,要明确机构并开展定期体检评估,总结成效,查找短板和问题,制定年度整治行动计划,统筹城镇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打造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水城共融的美丽城镇。
 目标任务:至202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2%,建立绿色生态城市(城区)2个以上、海绵城市5个以上。
 (三)绿色宜居城镇建设行动。
1.打造宜居城镇。建立和完善“城市双修”标准规范和工作体系。持续开展城市生态修复,优化城市生态空间布局,构建连续完整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基础设施效率。持续开展城市功能修补,补足基础设施短板,完善新功能。推进以城镇棚户区、城镇老旧小区、城市零星D级危房和集中成片改造为重点的城市更新,提高宜居指数,提升城市品质。加强城市设计,完善城市形态,优化城市空间和建筑布局,塑造新时代特色风貌;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综合治理城市水环境;强化城市供水、供气和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安全生产运行管理,大力推进“气化湖南工程”;提高各类管线建设的体系化程度和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综合管廊方式建设;推进城市停车场设施建设,积极发展立体停车、智慧停车。加快城市建设信息化,建立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智能化审批,促进城市建设、管理和运营模式变革。
 2.凸显湖湘特色。深化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普查、划定和确定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实施历史建筑测绘建档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城市历史文化挖掘,完成城镇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将城市设计要求纳入规划条件和设计方案审查环节,划定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特色风貌街区,建设有历史记忆、文化内涵、地域风貌和民族特点的湘江古镇群、湘南和湘西特色小城镇。强化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与创新利用,修改完善保护规划,推进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示范。深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建立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政策标准,营造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环境。
 3.绿化美化亮化。持续推进园林城市(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建设生态园林城镇。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加强自然山体水系、古树名木和现有绿化成果保护,建立健全绿线管控和永久性绿地保护机制。推广乡土植物应用,建设一批具有湖湘地域景观特色的生态园林城镇。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要求,推进“公园绿地10分钟生活圈”工程建设,着重增加老城区公园游园数量,通过拆违建绿、破硬植绿、留白增绿、立体绿化等方式,在中心城区、老城区、历史城区增加社区公园、街头游园等小微绿地。全面推进绿道建设,构建城镇绿道网络生态体系,并以此串联社区游园、综合公园、郊野公园、湿地公园、森林公园、防护绿地等大型块状绿地。推进城市照明节能改造工作,鼓励采用“微亮化”理念实施景观照明建设。
 目标任务:至2025年,全省县市区出厂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106项指标要求,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县以上城市(含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60%,进水B0D浓度大于100mg/L的污水处理厂规模占比不低于30%;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量占无害化处理量的60%,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75%以上,全省县以上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人。
 (四)美丽绿色村镇建设行动。
1.加强人居环境治理。加大农村住房建设设计、施工等指导服务,提升乡镇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力度,提高农村建筑工匠施工技术水平。编制农村住房设计图集,开展送图下乡,提高农村住房设计水平。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大力推广试点经验,因地制宜推广钢结构等装配式农房。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进乡(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大力开展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全省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基本覆盖并稳定运行,构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
 2.传承村镇风貌特色。科学引导小城镇多元特色发展,强化小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整治公共环境。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突出规划引导,注重村庄风貌管控,保护村落格局,延续乡村历史文脉,做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和传承。大力开展“美丽家园”建设活动,引导家庭从改变生活和卫生习惯入手,自觉整治房前屋后环境,全面净化绿化美化家居环境。参与村容村貌治理,共同建设蓝天白云、清水绿岸、鸟语花香的美丽家园。
 3.打造示范样板工程。以十八洞村建设为样板,坚持绿色发展观和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观,深入推进“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做好宣传引导,打造新时代社会治理新格局。推进县域新型城镇化试点,探索就地就近城镇化路径,基本建立集镇科学合理建设发展机制,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美丽宜居的发展格局。
 目标任务:至2025年,全省乡镇政府所在地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乡镇垃圾收转运体系基本建成,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100%。
 (五)大力推进绿色建造行动。
1.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推广建筑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保护环境的适宜技术,强化新建建筑节能,提升绿色施工水平。纵深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体系,降低建筑运行能耗,推动浅层地热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应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结合城镇棚户区改造、公租房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抗震加固、农村危房改造等,建立城乡建筑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综合监测平台。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包括降低噪音、防止扬尘、减少环境污染、清洁运输、文明施工、采用环保健康的施工工艺、减少填埋废弃物的数量等,提高施工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水平,实现“四节一环保”。建立全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绿色施工评价管理系统。
 2.加快绿色建筑发展。大力推进《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立法工作,全面依法推进城镇绿色建筑建设,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公共建筑、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保障房项目、社会投资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建筑项目,要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设区城市应大力发展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依据绿色建筑标准,明确底线控制要求,规范绿色建筑设计、生产、施工和运行管理。实施绿色建筑(建材)统一标识制度,规范第三方检测、认证、评价行为,依法公开绿色建筑(建材)标识及相关信息。建立绿色住宅品质评价和使用者监督机制,完善分户验收和交付验房标准制度,保障使用者权益。
 3.推进建筑业现代化。以“湖南省装配式建筑智造平台”为抓手,集中力量攻克装配式建筑关键工程核心技术,推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技术的应用集成,通过绿色设计、绿色生产、绿色建材选用、绿色施工和安装、绿色一体化装修、绿色运营,推进建筑精益化建造。完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工程全过程咨询工作,健全配套的发包承包、施工许可、造价管理、竣工验收等制度,实现工程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及采购的统一管理和深度融合,优化项目管理方式,做大做强装配式建筑行业龙头企业和品牌企业,逐步实现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标准化、产业化、集成化和智能化,为人民美好生活提供优质生态高质量的建筑产品。
 目标任务:至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施工执行率达到70%以上,城镇新增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新增民用民用建筑竣工面积比例为60%以上,城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按照《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达标合格50%以上。
 (六)实施城镇建设绿色管理行动。
1.健全绿色治理机制。健全城乡基层治理机制,提高人文化、绿色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展城乡环境治理活动,以城市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治理和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加大对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惩戒力度,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开展房地产市场乱象整治,推动城市管理和服务力量下沉,强化住房城乡建设队伍能力素质建设,建立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制定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导则及标准,建立城市违法建设治理长效机制。
 2.推行绿色运营模式。强化城镇容貌管控,开展以空中管线、建筑里面、户外广告、交通、经营环境秩序质量等为主要的整治行动,深入推进市容市貌整治,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全面实施美化、洁化、亮化、序化工程,突出城市安全发展空间布局,提升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和各类市政基础设施运维保障能力,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聚焦精扫细保、精整细治、精管细护、精疏细导,推进市容市貌“治脏”,马路市场“治乱”,市政设施“治差”,交通秩序“治堵”,努力管出秩序、管出形象、管出群众满意度。
 3.完善绿色服务体系。统筹布局“城市、组团、社区”三级公共服务设施,重点补齐教育、医疗、养老等社区服务短板,推动“15分钟活动圈”全覆盖,优先安排水电路气、安防、环卫、照明及无障碍等基本民生类项目,有条件的同步配套公共服务、社会服务设施。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服务监管体制,形成功能完善、布局均衡、环境友好的生活服务体系。建立城市物业服务星级评定制度,打造物业绿色服务体系,着力构建绿色、和谐、幸福家园。
 目标任务:至2025年,设市城市数字化管理覆盖率80%以上,公共建筑无障碍设计达到100%,设市城市新建住宅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
 (七)绿色低碳生活倡导行动。
1.绿色社区共同缔造。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享的城乡共同缔造体系,发挥社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推动以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为抓手、载体,广泛发动组织群众参与城乡社区建设和管理,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2.倡导绿色低碳消费。鼓励出行优先选择步行、骑行、公共交通、共享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积极采用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汽车,做到节约能源、提高效能、减少污染。建立绿色生活方式宣传推广平台,通过新闻媒体、展览展示、技术推广等方式,向全社会普及建筑节能知识,展示绿色建筑效益,倡导绿色住房消费。积极推广使用节能节水产品、绿色建材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引导绿色化产品和住房装配式装修纵深推进。
 3.推进垃圾分类处置。深入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机制,推动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有机结合,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和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回收网络,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全链条畅通,持续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利用管理体系,构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标准体系,制定完善相关扶持政策,推动资源化利用项目落地,推广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引导产业纵深发展。
 目标任务:至2025年,全省地级城市、湘西州吉首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系统。
 三、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建引领。要充分认识住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重要意义,始终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致力于住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各方面和各环节,建立市州负总责、县市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组织保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以厅党组书记、厅长为组长的“湖南省推进‘绿色住建’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相应的推进机构,依据本规划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实施计划、总体要求、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和推进工作,并报省厅备案。
 (三)建立评估制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立住房城乡绿色建设体检评估制度和评价标准体系,对各市州完成情况实施“一年一体检,三年一评估”,对年度任务完成优秀的市州,给予通报表彰奖励。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建立健全住房城乡绿色建设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和第三方考评机制,对本区域住房城乡绿色建设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评判。
 (四)加大资金扶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绿色生态城市(社区)、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美丽乡村综合试点示范项目,以及建筑产业现代化、绿色建筑、建筑节能等综合试点示范项目和专项试点示范项目根据评估情况在财政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制定支持政策,协同推动“绿色住建”发展。各地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住房城乡建设。
 (五)抓好宣传培训。建立住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理念宣传、培训计划,将相关知识纳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重要内容。鼓励高等学校增设住房城乡绿色建设发展相关课程,大力培养住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人才队伍。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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