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6 17:10
淄博、天津、辽宁等多地区纷纷提出绿色节能建筑标准
淄博:新建绿色建筑设计阶段标准执行率不低于98%
淄博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印发2019年淄博市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考核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县城及以上城市的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设计阶段标准执行率不低于98%。
《通知》要求,建立政府牵头的工作协调机制,有健全的装配式建筑管理机构,有专职管理人员并有经费保障。以政府名义出台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政策文件,在土地、财税、金融、企业减负等方面有激励政策,制定切实可行的装配式建筑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把装配式建筑要求纳入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明确新建建筑装配式建筑比例,2019年度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以上。加快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推广工程总承包模式及BIM等新技术,推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协同施工,新开工民用装配式建筑面积达到市里下达的任务指标。
建立完善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机制,认真执行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等标准规范,县城及以上城市的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设计阶段标准执行率不低于98%。规范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大力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识面积达到市下达的任务目标。积极开展绿色建筑运行标识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好辖区内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城镇)及绿色建筑、绿色智慧住区、绿色施工等示范创建,实施进度和质量符合示范建设要求。
天津市提出到2022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要达八成
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9部门印发《天津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在我市开展以城镇建筑作为创建对象的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根据方案,到2022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80%,星级绿色建筑规模持续增加。
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方面,方案要求结合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节水改造。完成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节能改造任务,建成公共建筑节能信息服务平台。发挥大数据信息优势,掌握公共建筑用能情况,研究各类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鼓励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应用,开展公共建筑能源消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工作,探索公共建筑长效运行管理工作机制。落实规划阶段绿色建筑建设要求,率先在政府投资项目、大型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完善被动式建筑技术体系,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再生水利用。
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方面,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钢结构。推动绿色建材应用方面,加快推进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和推广应用,搭建天津市绿色建筑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公布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情况,推动建材产品质量提升。
此外,方案还要求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在总结中新天津生态城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天津市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指南,向购房人提供房屋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验收方法,建立绿色建筑使用者监督机制。
辽宁省提出 2022年“绿建”占新建建筑七成
辽宁省已经启动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到2022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70%。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是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按照国家绿色生活创建总体要求,作为城市更新行动方案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其重点任务是:提升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水平,包括加强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营运管理。各市要制定、实施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市、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加强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规范绿色建筑施工,强化竣工验收管理。
新技术为绿色建筑锦上添花
为推动绿色建造与新技术融合发展,辽宁省将积极探索5G、物联网、人工智能、建筑机器人、BIM、CIM等新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加强对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制定、公布并及时更新绿色建筑推广使用、限制使用、禁止使用的技术与产品目录。
推动既有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改造。同时,结合清洁取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疫情防控健康住宅相关标准等,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节水改造,提高建筑室内空气质量、温湿度、水质、光线、适老等健康和安全性能指标。推动居住建筑新型墙体保温系统、新风系统、直饮水系统、绿色照明等绿色健康技术应用,建设一批健康住宅示范项目。
此外,大力推广装配建造方式,积极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推动鞍山、本溪、营口、辽阳等市钢结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制订《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指南》,鼓励各地将住宅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主要相关指标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明确质量保修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